致篮球:有幸遇见你

/李子皓

今天忙里偷闲看了姚基金慈善篮球赛,对阵双方是美国退役、现役各界篮球名人,以现役球员为主,JR、卡特出席比赛。中方这边主要以李楠指导率领的中国男篮红队为主,加上刚刚参加完夏季联赛归来的周琦、小丁。说白了,这就是一场娱乐性质的表演赛。不在乎水平、无所谓技巧、更不计较输赢,图的就是一个乐。

其实这就是篮球的另一面,另一种魅力。奈史密斯发明这项日后伟大的运动的时候,他没有想着热血与激情,他没有考虑战术与战略,他也不在乎这项运动是否可以风靡全球。他仅仅是一个体育老师,因为积雪太多,孩子们无法更好的在室外奔跑、运动、挥汗如雨,他希望孩子们的童年里不失色彩、不缺希望。他在室内为孩子们的业余时间搭建舞台,篮球便应运而生。

这可能就是篮球的本源,我想奈史密斯的初衷便是追寻快乐。快乐,可能就是篮球最初的魅力,也是最吸引人之处。有人说:好的篮球运动员必定是一个好的表演艺术家。

如果初逢篮球,仅靠眼缘,就高谈阔论所谓的梦想、热爱,免不了令人嗤之以鼻。我们与篮球,从相逢开始,始于快乐,陷于激情,忠于梦想。慈善赛第三节比赛别出心裁,一群阳光下的少年,他们没有专业的技术、超常的意识、默契的配合,没有所谓的战术战略,更没有过硬的身体素质。但他们还是在奔跑,可能他们数十次的奔跑换不来几个进球,可是我们仍能感受到他们骨子里的热情,溢于言表的快乐,这可能就是篮球真正的意义,它的魅力不仅仅局限于这项运动、这片赛场、这群人。

十年前,姚明通过篮球传递爱心,资助大山深处的孩子,让他们可以拥有一个幸福、充实的童年;十年后的今天,姚基金仍然坚持不懈,不同的是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篮球实现公益梦想。数以万计的少年因为篮球,他们的童年充满了力量与幸福,他们头上的蓝天可以那么清澈,蔚蓝下他们才可以不停地奔跑,不断地享受篮球的欢乐。

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每个人初识篮球必然也不同。或许你生与篮球世家,咿呀学语时便知晓篮球是什么,蹒跚学步时便知道拍打两下;或许你初入校园,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球拍打,你便加入他们,从此一刻不停歇;或许像姚基金所资助的少年一样,因为爱,结识了篮球,享受着来自天南海北的爱心。不管怎样相识,无论何时相遇,爱上,便是一生。

三千年前的古希腊伊利斯王国和斯巴达王国可以为奥利匹亚运动会(奥运会前身)签订神圣休战协议。如今的美职篮,因为篮球相识,因为追求相爱相杀,但无论怎样,快乐篮球仍然备受推崇。金州和克利夫兰连续三年相遇总决赛,口水战一刻也没停止。可尽管这样,在受伤的凯里·欧文面前,克莱·汤普森选择放弃进攻(无论那一球多么关键);在失去重心的克莱面前,欧文选择帮助格林保护他;倒地的库里面前,詹皇毫不犹豫的拉起他。你可以说这是他们高情商的行为,但我想这是篮球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对他们人格、性格的塑造作用。

因为有缘,所以相遇;因为热爱,所以不离不弃。年少时,因为打球或许可以逃自习、翻围墙,即便被发现,交上人生中的第一份检查也从不后悔;或许总是抱怨自己肤色黑,但是却毫不担心打球是否越来越晒,大概那就是青春。人到中年,谋生的压力越来越打,但还是在闲暇之时踏上球场,与正值壮年的小伙子们一较高下,无所谓输赢,只因热爱。暮年之时,或许已经老到只能蹒跚走动,但是仍然下意识的路过球场,看着年轻人们不断地跳跃、跑动,呆呆的发笑,脑海里满满自己的青春模样,如此,便已满足。

伊斯兰诗人莫拉维·鲁米说:一团生的火焰,好过一千个死的灵魂。篮球的灵魂、精髓还在于快乐。无论你是追风少年、还是球场老大爷,又或是稚嫩孩童,都可以享受这份快乐。不关注输赢的篮球是失败的,只关注输赢的篮球是悲哀的。

快乐,便好。

左岸记: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文章,因为喜欢而去关注,去感知,去领会其中更广泛的深意。荀子曰:“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;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绝江河。君子生非异也,善假于物也。”一个人喜欢篮球,并不只在于他打得怎么样,而是能从中获得无可替代的快乐;篮球如此,其他亦如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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